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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一届教(工)代会第三次会议增补代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7日 字体大小:

    各分工会:

    2023年4月下旬召开我校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请各代表团在大会召开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代表的补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代表的条件

    学校工会会员,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代表由选举单位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具备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能够完成大会交办的任务。

    (三)愿意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教代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四)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专业能力突出,具有一定代表性。

    二、增补代表的原则

    教代会代表任期内在校内工作调动,将自动调整到新单位代表团。若代表团有代表调出、退休或离职等情况,造成代表团总人数减少,可以补选代表;现有代表团人数未少于代表团总人数,不再补选代表。

    三、增补代表名额

    增补代表名额详见《第一届教(工)代会第三次会议增补代表名额》(附件1)。

    请各分工会于2023年4月13日前将《第一届教(工)代会第三次会议增补代表名册》(附件2)纸质版报送校工会,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党办蔡伊咏老师。


    附件:1.第一届教(工)代会第三次会议增补代表名额

       2.第一届教(工)代会第三次会议增补代表名册



    中共广州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