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上
不断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更好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作用, 激发广大工会会员参与工会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参与工会活动。校工会决定开展 2022 年度“工会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顾全大局,爱岗敬业,积极维护学校的发展和稳定。
2.支持工会工作,关爱集体,乐于奉献,热情为教职工服务。
3.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深受群众的信赖。
4.积极主动参与校工会和各分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5.截止2023年3月1日申请加入工会组织满一年的会员有资格参评。
二、评选要求
1.各分工会要在认真总结工作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积极组织本次评选工作达到互相交流、互相学习促进工会工作的目的。
2.要注重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各分工会要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把关。
3.评选结果需在各分工会进行公示,公示天数为三天。
三、评选名额
按分工会人数10%进行评选。
四、评选办法
各分工会应经过民主程序后,请于3月17日前填写《广州理工学院工会先进个人推荐表》,上报至工会。
附件:广州理工学院工会先进个人推荐表
广州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3年3月9日
广州理工学院 教代会(工会) 电话:(020)87477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