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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关于评选2022年度工会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9日 字体大小:

    各分工会: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上
    不断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更好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作用, 激发广大工会会员参与工会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参与工会活动。校工会决定开展 2022 年度“工会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顾全大局,爱岗敬业,积极维护学校的发展和稳定。

    2.支持工会工作,关爱集体,乐于奉献,热情为教职工服务。

    3.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深受群众的信赖。

    4.积极主动参与校工会和各分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5.截止2023年3月1日申请加入工会组织满一年的会员有资格参评。

    二、评选要求

    1.各分工会要在认真总结工作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积极组织本次评选工作达到互相交流、互相学习促进工会工作的目的。

    2.要注重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各分工会要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把关。

    3.评选结果需在各分工会进行公示,公示天数为三天。

    三、评选名额

    按分工会人数10%进行评选。

    四、评选办法

    各分工会应经过民主程序后,请于3月17日前填写《广州理工学院工会先进个人推荐表》,上报至工会。


    附件:广州理工学院工会先进个人推荐表


    广州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3年3月9日